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甘肃矿区
1. 招标条件
本八〇三热电有限公司2022年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八〇三热电有限公司2022年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 规模:2×33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公司2×33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16年12月、2017年12月投产运营发电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液氨(罐装) |
|
吨 |
1200 |
氨含量≥99.8%,残留物≤0.20%g |
2.5 交货地点:八〇三热电有限公司氨站
2.6 交货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09月30 日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项火电厂液氨供货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标的物)、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租赁运输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标的物)、《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租赁运输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