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电梯换型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拉西瓦水电站9#坝段电梯位于电站大坝内,大坝总高度为250米。原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故对9#坝段电梯进行换型改造。电梯运行高程为▽2295.00~▽2460.20m,共165.2米。设备安装地点海拔高程:电梯机房基础▽2266.95m、电梯缓冲坑▽2244.50m。
(2)李家峡水电站厂坝间副厂房目前使用的电梯为西子奥的斯公司TKJ1000/1.6-JXW电梯,该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故进行换型改造。电梯机房海拔高程:Ñ2098.2m,电梯底坑海拔高程:Ñ2045.5m,共52.7米,10/10层/站。
(3)本招标项目分为A、B两个标包。不允许投标人选择性投标,必须对A包、B包同时作出投标和报价。招标人将对A、B包统一进行评审,最终选取一家投标人作为A、B包的中标人。
(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选择中标人,中标人须与本招标项目下的各买方分别签订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
(5)实施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标包 |
实施单位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A |
拉西瓦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发电分公司 |
1021-LXW-JZ/JG-[2021]第01号(总23号) |
B |
李家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峡发电分公司 |
1051-LD-SB/JG-[2021]第5号(总第34号) |
1.1.2买方相关信息
序号 |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距省会距离 |
联系电话 |
|
1 |
拉西瓦水电站 |
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镇拉西瓦水电站 |
114公里 |
邢生玉 |
13897141335 |
2 |
李家峡水电站 |
青海省尖扎县坎布拉镇李家峡水电站 |
112公里 |
孙天虎 |
13909736052 |
1.2.1招标范围
拉西瓦、李家峡两座水电站电梯换型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各站旧设备的拆除(包含旧电梯整套机电设备、原电梯轨道、影响安装的土建拆除与恢复等),所采购电梯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需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客用电梯 |
机房电梯;交流无齿曳引机、中分式开门;交流变频调速控制 |
台套 |
2 |
|
2 |
图像设备 |
||||
(1) |
摄像机 |
400万像素广角摄像机 |
台 |
2 |
|
(2) |
显示器 |
21寸液晶 |
台 |
2 |
|
(3) |
视频电缆 |
与接入设备匹配 |
米 |
1900 |
(3)各站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4)各站现场安装和调试、联调试运行;
(5)提供各站现场伴随服务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6)提供各站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7)负责为各站办理安装电梯的相关告知报备、检验和投运手续(包括:办理电梯安装告知;向施工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办理使用登记、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等)。
(8)本项目为两个电站客用电梯的换型改造,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站对电梯换型的技术要求。在新电梯的设计、选型、配置之前,投标人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对到两站所要换型改造的电梯机房、井道、层门、轨道等部位相关尺寸进行实际测量记录,为新电梯的设计、选型、配置以及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掌握详实的现场数据。
对于各站构成电梯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各站电梯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各站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工期
(1)项目实施地点:
a、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镇拉西瓦水电站
b、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坎布拉镇李家峡水电站
(2)项目工期:本项目各站总工期均为150天。自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其中一站设备的现场交付,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60日内完成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工作。当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须即刻着手办理特种设备投运所需的各种证件。
(3)另一站设备的现场交付时间以及两站现场安装、调试的先后顺序,在合同洽谈时进一步明确。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其中:
(1)授权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电梯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生产制造企业的多个授权代理企业均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时,只接受第一个报名的授权代理企业。
(2)当生产制造企业与其所授权的代理企业均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时,只接受生产制造企业的报名,授权代理企业将被拒绝;
(3)不论生产制造企业还是授权代理企业,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具有5年以上特种设备作业现场项目实施管理方面的工作经历,同时还应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国内至少提供过2台套直梯供货及现场安装、调试等伴随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