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第八十六批(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第一批生态治理工程施工,换热器、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水处理、启动锅炉、 汽轮机高、中、低压气动旁路、汽水取样装置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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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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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闭式水管式换热器设备 |
工程概况: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 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 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闭式水管式换热器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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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发电机出 |
工程概况: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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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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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断路器设备 |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 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 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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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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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 |
工程概况: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 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 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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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 |
工程概况: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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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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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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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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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启动锅炉设备 |
工程概况:中国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 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 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启动锅炉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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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 轮机试验 电站试验 机组工程 汽轮机高、中、低压 气动旁路 设备 |
工程概况: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 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 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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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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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范围:汽轮机高、中、低压气动旁路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 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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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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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汽水取样装置 |
工程概况: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 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 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汽水取样装置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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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氢气站系统设备 |
工程概况: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 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 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 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氢气站系统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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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 |
工程概况: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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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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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控阀控铅酸蓄电池组 |
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 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 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网控阀控铅酸蓄电池组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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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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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压缩空气系统设备 |
工程概况: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 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 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压缩空气系统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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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真空泵 |
工程概况:中国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真空泵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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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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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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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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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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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解除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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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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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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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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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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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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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 |
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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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试验 |
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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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试验 |
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 |
1. |
机组工程 |
日前 20 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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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式水管 |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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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换热器 |
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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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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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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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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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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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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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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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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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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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 2 个及以上国内电站闭式水管式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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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器成功运行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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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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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 |
基本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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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试验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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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试验 |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
2. |
机组工程 |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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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出 |
同被解除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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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断路器 |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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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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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制造商在国内近 5 年(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 2 个及以上项目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3.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 2 个及以上电站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4.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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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 2 个及以上电站化学水处理系统设备成功运行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5.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启动锅炉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 2 个及以上国内电站启动锅炉成功运行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6. |
重型燃气 轮机试验 电站试验 机组工程 汽轮机高、中、低压 气动旁路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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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制造商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 2 个及以上国内电站气动旁路设备成功运行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7.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汽水取样装置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 2 个及以上电站汽水取样装置成功运行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8.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氢气站系统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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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 2 个及以上电站氢站设备成功运行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9.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网控阀控铅酸蓄电池组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同类设备 2 个及以上项目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10.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压缩空气系统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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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 2 个及以上国内电站压缩空气系统设备成功运行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11.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真空泵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具有 2 个及以上电站真空泵设备成功运行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 数、签字页复印件、供货时间和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