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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运行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23     浏览:0    
核心提示: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运行托管项目招标公告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云南解化
  

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运行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运行托管项目
 
2.3项目规模:
 
(1)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合成氨、甲醇生产系统每小时产生含酚污水120~160m3/h,含酚污水经过酚氨回收后,进入两套生化处理装置处理。生化装置进水CODcr≤6500mg/L;氨氮≤150mg/L;挥发酚≤300mg/L;PH值6~9,出水满足GB13458-2013《合成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2)解化化工分公司两套生化处理装置分别为341A和341B,341A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120m3/h,341B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3/h。装置全年处理水量约100万m3,预计消耗絮凝剂约8000吨,阳离子PAM约20吨,碳源约1200吨,活性污泥约2300吨,双氧水消耗小于等于进水量的2.5‰。
 
2.4招标范围:
 
(1)承担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运行管理。在运行托管期间,投标方须在招标方现有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备基础上,严格按工艺、设备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出水达标排放,实现安全稳定生产。
 
(2)配备包含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运行管理团队。运行管理团队负责污水生化处理装置的工艺调控、设备操作保养、药剂配制投加、污泥投加、作业现场及设备卫生维护、运行技术问题分析解决等运行托管相关的工作。
 
(3)负责提供污水生化处理所需要的各种化学药剂、化验耗材、化验设备,配备托管工作正常开展必要的工器具。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7服务地点: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投标人需采用经充分试验验证、成熟可靠的技术履行污水生化处理装置的运行托管工作,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出水满足GB13458-2013《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CODcr<80mg/L;氨氮<25mg/L;挥发酚<0.1mg/L;PH值6~9。
 
2.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专业是与污水处理相关的化学工程、化工工艺、环境工程;
 
(2)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须配置不少于14人的团队履行运行托管工作,其中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运行操作人员不少于12人。项目管理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专业是与污水处理相关的化学工程、化工工艺、环境工程。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生化类运行管理或煤化工行业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须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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