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供应中心(17)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沁北电厂三期(2×1000MW)磨煤机动静环性能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技改费用,招标人为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磨煤机动静环性能提升改造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两台1000MW超超临界机组配备12台北方重工生产的MPS290型中速磨煤机,两台机组分别于2012年3月、2013年3月投产。本项目为三单元5台磨煤机动静环升级提效改造项目采购。当前5号、6号锅炉有5台磨煤机的动静环磨损严重,动静间隙严重超标,磨煤机内部风场紊乱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同时动静环磨损严重后导致动环出口风速与设计风速偏差较大,对于磨煤机石子煤排放也有影响。经过充分调研试验,结合我厂MPS290型磨煤机的检修特点,可以通过对原动静环的结构进行优化改造调整来满足现场实际需要,提高制粉系统的可靠性。(本项目包含动静环总成及相关耐磨防护备件的的设计、制造、供货、改造、及现场调试、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工作,且上述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设备费用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5台磨煤机动静环改造设备,其中包含5套改型动静环、10件耐磨衬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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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磨煤机动静环改造设备 |
改型动环 |
GZDH0203.2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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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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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型静环 |
GZDH0203.29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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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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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磨衬板 |
K28221.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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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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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资供应中心(17)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沁北电厂三期(2×1000MW)磨煤机动静环性能提升改造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家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厂且至少累计6台中速磨煤机动静环改造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签字盖章页、体现具体合同范围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3.2.2 投标人至少提供2份省级及以上的第三方性能测试机构出具的中速磨煤机动静环改造性能试验报告(不接受包含其它如分离器、磨辊/衬板等组合改造后才达标的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8月20日09时00分到 2021年8月26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