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天津市杨柳青华电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窝镇南站地块供热项目主干线贯通工程顶管段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杨柳青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期:2021年9月19日-2021年10月15日。
2.3 工程规模:自京福支线与赛达大道交口至丰泽道管网贯通、南站科技商务区内四处路口贯通以及晨溪路管廊内供热管道安装等。赛达大道、自来水河、荣乌高速顶管处制作顶管基坑4座、管道检查室2座,顶制54.5米D2200保护管2条,258米D2200保护管2条,建设混凝土管道沟40米。穿管及直埋安装DN800至DN1200供热管道约3242米,安装焊接蝶阀5台、除污器1台,制作阀门井和除污井各1座;晨溪路、裕盛路、枫雅道3处路口顶管施工,并安装DN350-DN600地埋保温管道约700米及膨胀节4台。柳静路口拉管施工,安装DN800地埋保温管约540米;晨溪路市政管廊内架空安装DN350保温管道约800米及膨胀节和阀门各6台。
2.4 本次招标标段为:天津市杨柳青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窝镇南站地块供热项目主干线贯通工程顶管段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2.3 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应具备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之后签订)DN1000及以上市政顶管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3.2.4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同时必须为上述人员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2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27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