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日照电厂输煤通道工程采制化智能管控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日照电厂输煤管廊投运后入厂煤采样不能满足采制化要求,需对入厂煤采制化及管控系统设备改造。本项目在一期#2输煤栈桥中头部下方安装一套全自动采制化设备,实现入厂煤全过程无人检质。将现有2台6工位电子锁集样器整机拆除,更换成2台8工位底开式集样器,实现全自动在线制样。配置1套智能机器人制样系统,完成煤样的自动制备。同时全自动制样机设置有离线煤样自动进料接口,可自动投入煤样,进行全自动制样。配置1套智能化验室系统、气力传送及存储系统,完成煤样的化验、传输和储存工作。开发采、制、化全过程无人参与作业的燃料采制化管控系,实现燃料采样、制样、化验全过程自动化、智能化。
招标范围:日照电厂输煤通道工程采制化智能管控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EPC总承包。主要包括一期#2皮带机入厂煤采样集样器设备改造,新建全自动机器人制样系统、自动机器人化验系统、煤样传输、存储、管控系统等配套软硬件设备。
2.3 建设工期: 181日历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1年11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4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2项机器人自动制样或机器人自动化验系统新建或改造项目的完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完工证明)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19日9:00起至2021年8月2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