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一发#1、2电除一、二电场输灰管道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5435,招标人为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1×330MW+1×350MW)燃煤发电机组,锅炉尾部布置电袋复合式除尘器,除尘器沿气流方向共分为四个场区,设置32个灰斗,每一场区8个灰斗及仓泵,其中一电场仓泵为2.5m3。每台炉除尘器为一个独立除灰单元,设1套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每套系统出力为120t/h,每台炉除尘器一电场8个灰斗分甲/乙两侧共两根输灰管,输灰管道在综合管架的合适位置进行了变径;其中#1、2机组除尘器一、二电场输灰管道规格为Φ180×12/Φ203×12/Φ219×12;将#1~2机组除尘器一、二电场输灰管道由现在的普通碳钢管道更换为拱形自嵌内衬氧化铝耐磨陶瓷复合管道,陶瓷选用厚度为10mm的95%氧化铝陶瓷,钢管选用厚度为6mm的无鏠钢管。拱形自嵌内衬陶瓷复合管道克服了以往贴片管道的贴片层易脱落的缺陷,利用拱形自嵌原理设计,瓷块形成360°机械自撑结构,陶瓷块紧贴钢管内壁互压贴附,瓷块间块块互锁,有效的保证了瓷块不会脱落。
2.1.2招标范围: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2电除一、二电场输灰管道的耐磨陶瓷复合管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旧输灰管道的拆除和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20天后开始交货,30天内所有物资交货至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公司。#1机组计划在机组运行中施工,#2机组计划在机组C级检修期间进行施工,工期为15天。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现场通知为准。#1、2机组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
2.1.4交货地点: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耐磨陶瓷复合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煤发电机组陶瓷复合管的供货或安装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安装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26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