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码头油气回收装置设计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0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 20950-2020)第5.1条载明油气处理装置应执行非甲烷总烃(NMHC)的排放浓度≤25g/m³,以及处理 效率≥95%的排放限值,不得稀释排放。 目前招标人码头作业的成品油种类如汽油、柴油等均属有机物,需购 置安装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回收处理5万吨级码头泊位和30万吨级码头泊位成品油油气。整套油气回收设施包括
船岸对接安全模块、废气输送模块、冷凝模块、吸附模块和油品收集模块及配套设施,设计处理气 量≥2500Nm³/h(实际处理需按标准能力增幅10%)。
2.2 项目建设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洋浦油储码头油气回收装置设计施工采购项目
2.5.1 招标范围:码头油气回收装置设计施工采购项目,含工程设计、设备供应、施工等全过程承包,具 体包含:项目工程设计、码头油气回收装置1套、船岸连接装置3套、油气传输管道设施施工、相应设备设施基 础建设施工、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等。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24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洋浦油储码头油气回收装置设计施工采购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或分包商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 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或分包商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 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油气回收装置项 目销售和处理能力不小于2500Nm³/h的油气回收装置应用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5)投标人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8)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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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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