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山丹“风光火氢醇”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金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区位于山丹县老军乡,距连霍高速公路5公里、距山丹县城43公里。园区规划面积2500公顷,该区规划主导产业为煤炭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煤化工、现代高载能、精细化工、循环经济等产业,已开发面积102.5公顷。
目前,园区基础设施建成至兰新铁路大青阳货运站二级道路14公里、园区内道路4.5公里;在老军乡新打机井6眼,敷设供水管网10多公里形成了日供水1万吨的能力;建成110KV变电站1座,现有3.1万KVA变压器2台,容量6.3万KVA;建成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和1200吨/天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3台10蒸吨燃煤锅炉并安装除尘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
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已入驻甘肃丰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户企业,投资22.4亿元建成年产90万吨原煤矿井1座、年产600万吨选煤厂1座、年吞吐量400万吨储运场和800万吨铁路货运场各1个、10KV变电站1座、水源地保障工程1处、生产区及生活区8万平方米,目前已全部投入运行。2019年,产出原煤81.5万吨,精洗煤32万吨,产值4.06亿元,上交税金2600多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山丹“风光火氢醇” 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规划内容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十四五”和2030年中长期规划精神,围绕“绿色、循环、高效”产业发展目标,结合山丹县风、光、煤炭等资源优势及区位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系统思考,统筹谋划,创新规划编制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模式,将山丹县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园打造成大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绿氢制取、火力发电、火力发电厂二氧化碳和氢耦合制甲醇及下游延伸产业。投标人完成《华能山丹“风光火氢醇”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同时完成内容审查,行成书面发展规划。
规模: 到2025年,形成光伏装机570万千瓦,风电装机20万千瓦,储能60万千瓦,氢气2400万立方米/年,甲醇1万吨/年,煤电200万千瓦,二氧化碳捕集2万吨/年。到2035年,形成光伏装机600万千瓦,风电装机100万千瓦,储能70万千瓦,氢气2.4亿立方米/年,甲醇10万吨/年,煤电200万千瓦,二氧化碳捕集16万吨/年。
服务期: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投标人近 3 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 应至少具有3项产业园区项目规划的编制服务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合同首页、能反映专题报告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2.4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资格,近3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 应至少具有 1 项发展规划的编制经历,附相关证明文件。
3.2.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