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脱水及滤液水设备扩容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脱水及滤液水设备扩容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脱水及滤液水设备扩容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安徽省巢湖市 。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即脱硫石膏脱水及滤液水设备扩容项目所必须的的设计、供货、土建和安装施工工作、调试、性能试验、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40个日历天数。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DL)、机械行业标准(JB/Z)。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至少有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脱硫系统新建或改造施工业绩,并同时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脱硫系统(改造或新建)或环保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脱硫系统(改造或新建)EPC业绩或环保工程EPC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