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荆州热电石首高陵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5323,招标人为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北省石首市高陵镇, 石首高陵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安装总容量为126.4141MWp,工程拟选用 535Wp以上的 的单晶硅双面双玻太阳能电池组件。本工程共设32 个 3.95044MWp 的光伏发电单元,全部为的固定运行方式。光伏发电单元主要由光伏阵列、直流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等组成。逆变器出口电压为 600V,每个发电单元配置一台 3150kVA 箱变。根据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及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光伏电站输变电系统通常一级升压,即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的电压直接升压至 35kV。
本工程线路方案首先应满足施工方便、安全可靠的要求。采用电缆+架空方案,经济性较好,检修维护方便。箱变与箱变之间通过电缆桥架上的电缆相互连接,最后再通过电缆桥架接至新建的 110kV 升压站。本项目升压站新建设 1 台 100MVA 主变,110kV 侧采用线变组接线,通过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电网。
发包人已完成的内容包含: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光资源报告和接入系统报告。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项目,不分标段(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地质详勘)、设计审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逆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含两个区域35kV线路连接),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将项目建成国内标杆型光伏项目。
(2)场区内新建 110kV 升压站:勘察设计(地质详勘)、设计审查、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综合楼、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办理)
(3)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4)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供电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含检查和验收的所有费用)
(5)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的设计和施工。
(6)负责工程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
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2.1.3 特别提醒事项
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 EPC 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本项目将在取得竞配容量后定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2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