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组件数据采集设备及优化控制器设备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组件数据采集设备及优化控制器设备采购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设备采购招标,拟采购光伏组件数据采集系统3000台,定点增效系统优化控制器2000台(详见供货范围清单),数据采集系统:多通道同步电位测试设备采集光伏组件运行数据误差≤0.5%,各通道采样同步误差≤10毫秒,采集点数不小于10800;定点增效系统优化控制器:具备升压、降压功能;最高效率不低于98%。
2.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自然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近3年(2018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数据采集或电气设备相关设备业绩不低于3项(合同扫描件需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14日15时00分起至2021年8月2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