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滕州101MW/202MWh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山东滕州101MW/202MWh储能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01MW/202M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施工总承包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5.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有效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施工总承包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13 16:00到2021-08-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13 16:00到2021-08-23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