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锅炉火检及冷却风机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锅炉火检及冷却风机系统设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留有扩建4×1000MW燃煤机组的条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采购2套锅炉火检及冷却风机系统设备。
2.3交货期:2022年7月
2.4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和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投标人或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锅炉火检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25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