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1. 招标条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机房私有云建设项目存储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厦2楼。
2)规模:1套(2台)双活存储、2台存储光纤交换机。
3)交货时间:以供货合同确定的供货时间为准。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南山机房私有云建设项目存储设备1套(2台)双活存储、2台存储光纤交换机,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5)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厦2楼。
6)交货期:30个自然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机房私有云建设项目存储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资格能力要求: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案例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所投品牌存储的合同案例至少5个,单个合同案例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关合同案例证明材料(含合同案例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工作内容、签订时间、合同案例金额等关键材料)。
(4)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在原厂的登记用户必须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8月2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