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1. 招标条件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1至2022年脱硫用石灰石粉单价采购(一标段、二标段)标段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1至2022年脱硫用石灰石粉单价采购(一标段、二标段)标段1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 一、二、三期工程已建有4×360MW+2×600MW机组。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1至2022年脱硫用石灰石粉单价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一标段) 170000吨,二标段100000吨,两个标段共270000吨。投标人须同时投两个标段,但最多中标一个标段,每个标段单价报价必须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做废标处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再参与二标段的排序,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脱硫用石灰石粉170000吨,主要包括石粉生产、供货、运输、接卸等,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乙方须具备供货条件,并根据甲方调度和安排进行生产和供货。供货周期:预估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预计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具体以合同量供完的时间为准。本标段日供货能力不低于1000吨。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
3.2.2资质等级要求: /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