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2021年第二批物资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2021年第二批物资)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 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锦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岭大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盘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盖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2 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地点完成供货,落地接货,往返运费由投标人承担。
2.3 招标规模:详见文件
2.4 招标范围: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2021年第二批物资采购(偏航电机、胶带、两瓣销子、温控阀密封圈、测温贴、LED灯等63项物资)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2021年第二批物资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2021年第二批物资采购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2021年第二批物资采购标段包1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本标段内容)
(2) 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变频器检测板、定子接触器、制动器及泵站的产品授权证明。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6) 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7) 各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8)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9) 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