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耒阳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耒阳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耒阳5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为113.06997°E , 26.682039°N ,海拔90~150m。项目距耒阳市道路里程约 47km。
场区附近有京港澳高速、G322 国道、X018、X028 乡道以及村村通道路穿过,交通较为便利,根据初步提资及实地踏勘,光伏电站规划地块面积约 2043 亩, 本阶段初步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76.49278MWp,考虑到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一座 110kV 变电站,以 1 回110kV 线路接入浔江 110kV 变电站,距离约13km,导线型号为 LGJ-300,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电网的批复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项目,不分标段(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地质详勘)、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逆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仅不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设备采购)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将项目建成国内标杆型光伏项目。
(2)场区内新建110kV升压站:勘察设计(地质详勘)、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综合楼、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规范完成电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通过电力专线将光伏电站的远控信号传递至位于长沙的集中控制中心,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受电、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等)
(3)完成送出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按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函件要求完成送出线路的:设计、线路复核、路径核准、提交合规性资料、青赔、协调、施工、验收等工作。
投标方暂时按照110KV LGJ-300钢芯铝绞线送出线路每公里综合单价进行报价,线路长度暂定13km,以暂定长度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结算时,依据投标单价和实际线路长度进行结算。
(4)项目通过360h试运后一年内电站的代维服务,因代维所需的生活、办公物资,以及用于生产的车辆、劳动防护用品、各类工器具、备件耗品等物资由承包方负责采购、管理、使用,代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5)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6)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供电等)和性能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7)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的设计和施工。
(8)负责工程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
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2.1.3 特别提醒事项
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各项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2服务期:2021 年 09月 15日至 2021 年 12月20 日,2021年11月30日前第一批光伏件开始并网,2021年12月20日前全部光伏组件并网发电,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总工期为 107日历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至2020年)营业利润为正值,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以上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以上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2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