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新能源公司广汽菲克停车场16.9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及改善停车场环境,同时降低公司电费支出。需在广汽菲克汽车有限公司员工停车场及产品车停车场建设光伏发电站。
招标范围:光伏发电站建设区域为公司南门员工停车场,综合楼北面公务车停车场、WCM学院停车场及屋顶,产品车停车场(装载道区域不安装光伏车棚)、发动机虎鲨辅房屋顶及停车场,以上区域面积共计约12万M2,在员工停车场东面入口处安装7kW交流单枪电动汽车充电桩16个,两轮车停车棚区域安装96个电动两轮车的智能充电插座。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区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园区内, 站址距长沙市市政府约 19.3km 。 本项目规模为16.93835MWp,场区中心地理位置约为东经113°07"44",北纬28°12"30",海拔63m。光伏区占地约12万平方米,其中地面车棚占地面积为11.63万平方米,屋顶面积为0.37万平方米。
广汽菲克停车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映霞路18号,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建设,接入电压为10kV,预计光伏容量为16MW,并网方式为10KV并网,其中员工停车场附近约2MW7/36并网入开闭所广汽5回10KV母线,产品车停车场约14MW分别并网于开闭所广汽1回、广汽2回、广汽3回10KV母线,拟建设开关站2座(3段10kV母线),最终并网方式由供电公司确定后实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接入系统设计、购售电手续办理、并网光伏电站、场内检修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光伏组件与逆变器为甲供)、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除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通过360h试运后一年内的代维服务,因代维所需的生活、办公物资,以及用于生产的车辆、劳动防护用品、各类工器具、备件耗品等物资由承包方负责采购、管理、使用。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2其他:本期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00日完成全部并网。质量按照建设精品工程为目标,需满足第五章质量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3MWp级及以上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相关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光伏发电EPC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以上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光伏发电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以上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2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