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汽水阀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由肇东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厂址位于肇东市石坚村37号,G301省道旁。
2.2 规模:本工程建设1×150t/h 等级的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生物质循环流化床自然循环锅炉+1×40MW高温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凝汽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不考虑扩建,主机已经确定。
2.3 交货期:本项目交货期协议签订30天全部交货,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2.4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主蒸汽管道、再热热段蒸汽管道、高低压给水管道等汽水阀门,本标段材料数量为暂定,招标方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5交货地点:华能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阀门(A1级)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3项发电厂的阀门供货业绩(每份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制造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阀门(A1级)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13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8月2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