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底电缆现场交流耐压试验设备租赁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江苏省如东市
建设规模:海上风电场220kV、110kV海底电缆现场交流耐压试验
项目整体进度:
2.4招标范围:
为满足海上风电场220kV、110kV海底电缆现场交流耐压试验需求,本次招标租赁范围为串联的电抗器、励磁变压器、正弦变频电源、电容分压器、柴油发电机(包含上述设备运输),以及所有租赁设备现场使用技术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地点:江苏省如东市。
租赁期限:暂定1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110kV及以上等级变频串联谐振耐压试验项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