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1. 招标条件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碧桂园翡翠湾等九个小区供热小配套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碧桂园翡翠湾等九个小区供热小配套工程大口径阀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内
2.2 规模:聊城热电厂为抢占有限的供热市场,实施碧桂园翡翠湾等九个小区供热小配套工程,该工程实施后,可增加聊城热电有限公司135.95万平方米。因此需对供热管网进行改造,以满足九小区的供热需求。
2.3 建设工期: 2021年6月1日--2021年11月15日
2.4 标段划分: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碧桂园翡翠湾等九个小区供热小配套工程,划分为技术服务、碧桂园、锦绣学府高温水管网施工、碧桂园和锦绣学府高温水管网采购、孟达国际新城B2区等3个小区换热机组采购、碧桂园翡翠湾等九个小区大口径阀门采购等。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通径DN200-DN1200的阀门85套,具体见附表技术附表A。
2.6 交货地点: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内(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39号 )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具体时间满足招标方施工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阀门A2或A1级,发证日期在2019年6月1日即之后的以新命名为准。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3项阀门(包含DN1200及以上)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