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蒙西乌拉特前旗和河北张北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超高塔筒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内蒙乌拉特前旗和河北美人沟两个风电场,装机容量共计55MW。依托两个风电场内超高塔筒机组,分析运行控制策略、柔塔减重优化策略,并开展超高混塔或柔塔安装工艺、方案和关键技术分析和超高塔筒结构、地基安全性检测和评估,实现超高塔筒风电机组适应性及风险的分析;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超高塔筒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项目包括:超高混塔安装工艺、方案和关键技术分析,全钢柔塔减重优化策略分析,超高塔架风电机组安全运行控制策略分析,柔塔机组控制策略分析,超高塔筒结构、地基安全性检测和评估,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报告和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
2.3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5个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至少满足以下一项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柔塔或混塔机组的设计认证证书,或有效的混凝土塔筒设计认证证书;
(2)具有有效的包含风能产品的CNAS CC02(ISO/IEC 17065)和IECRE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超高柔塔或混塔风电场(轮毂高度120米以上)项目业绩或至少1项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评估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封面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11日9:00起至2021年8月1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