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西安市阎良区
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5MWe超临界二氧化碳试验平台运行维护服务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系统、透平机系统、压缩机系统、发电机组、烟风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辅机系统等设备和构建物的管理、运行、操作。
涵盖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5MWe超临界二氧化碳试验平台锅炉设备及系统、外围设备及系统、工质充装设备及系统、电气设备及系统、二氧化碳轮机设备及系统等。该项目运行时实行两班两倒制,检修备用时实行长白班制,以保证做好试验平台生产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具体包括:巡视检查、设备监视、设备运行操作、定期试验、事故处理以及布置及恢复检修措施和办理工作票。值班人员的工作接受当值值长或班长调度指挥,接受相应专业专工的技术管理。
本运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10个月。
运维地点西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5MWe超临界二氧化碳试验平台运维服务外委项目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乙级或电网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或50MW及以上的光热等新能源发电机组运行维护或调试业绩,业绩须附相应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