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古田溪水力发电厂一级电站生态机组建设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 一、招标条件 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古田溪水力发电厂一级电站生态机组建设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古田溪水力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古田溪水力发电厂由四个梯级水电站组成,共8台机组,设计总装机容量324MW。 古田溪一级电站的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为4.42m3/s,根据古田溪一级电站的枢纽布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生态泄流经古田溪水库高头岭副坝下泄生态流量至古田城区。即新建生态放水洞位于古田溪一级电站水库高头岭副坝上游水库内,生态放水洞末端安装消能机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德市古田县古田溪一级大坝高头岭副坝坝区,勘察设计周期为拟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编制古田溪一级电站生态机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设计深度须满足《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20),参与项目业主、地方立项部门组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成果并通过集团公司审查和政府部门的审查,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7.资格能力要求:具备ISO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十年(指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十年)内独立完成过1座类似工程设计工作的业绩,否则不予采纳。 9.其他要求:提供(经审计的)最近3年(2018-2020)年度财务报表,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不接受最近3年连续亏损。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11 13:42到2021-08-17 18:3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11 13:42到2021-08-17 1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