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热电有限公司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建设(采制样)项目 生产技改类EPC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天津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 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建设(采制样)项目 生产技改类EPC已由项目审批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天津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天津热电有限公司始建于二十世纪60年代,已完成六期工程建设。其中一、二期工程4台50MW机组和三、四期工程4台200MW机组均已关停。现有运行机组为2010年建成投运的五期工程2台350MW供热机组(9号、10号机组)和2019年建成投运的六期工程1台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11号机组)。锅炉设计年耗煤量约214×104t。 2×350MW机组原设计煤源为神府东胜煤,1×350MW机组原设计燃料由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灌子沟煤矿供给。近年来,军电公司实际燃用河北、山西、内蒙等地区煤,煤炭全部采用火车运输到厂。电厂现有铁路专用线自京山线上的军粮城车站接轨,厂外铁路专用线长约3.4km。现有输煤铁路自北向南从厂区东侧进厂,三、四期(4×200MW机组)建有4条运煤铁路。燃煤到厂后经翻车机接卸后通过皮带运输进入五期封闭煤场及20万机组小煤场。六期工程未新(扩)建贮煤设施和输煤设施,利用五期燃料设施及20万机组小煤场。 厂区布置为固定端朝西,向东扩建端。现有输煤铁路自北向南从厂区东侧进厂,其中一、二期建有3条铁路,负责运油、材料及4×50MW机组的运煤,三四期建有4条铁路,专供运煤。电厂一、二期4×50MW和三、四期4×200MW机组分建为两个主厂房区,相距120m,其间布置生产办公楼、化学水处理设施等。正对生产办公楼北面为电厂主要出入口。五期2×350MW供热机组工程建设在四期主厂房东侧。 军电公司来煤方式为火车来煤,采用轨道衡计量,现有1台C2入厂煤皮带中部煤流采样装置、1台3乙皮带20万机组采样装置,设备处于半自动状态,验收不同煤矿前需人工提前更换或清空集样桶,不能根据来煤情况自动调整,接样、送样和化验全部需要人工完成,人工工作量大,人工参与度高,存在潜在的经济风险。 针对军电公司入厂煤验收过程自动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低等问题,围绕电厂燃料管理工作中的“量质价进耗存”,以降低成本,提质增效为最终目标,提出“燃料智能管控”的目标,建设一套燃料自动化管控系统,通过底层硬件升级,各环节信息交互和集中管控,改变传统的燃料管理模式,减轻管理压力,提升工作效率,进而推动控本增效的进程。 规模:3*350MW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计划工期:2021年09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勘察设计能力,拥有项目管理、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专门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技术装备,能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对工期、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2)投标人有本标的采购设备的成套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能力,并对主要设备拥有知识产权。须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或国家认定的有资质能力的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可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2018年01月-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同类型)燃煤电厂成功投用不少于3项同类业绩,上述业绩投标人所供成套设备应为投标人自主设计、制造,3项业绩当前均应处于连续正常使用状态且至少有1项业绩已按设计性能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且近一年内((2020年01月-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销售合同业绩(在执行或已完成)。 11.成功投用业绩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如下要求: 1)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发票、合同封面、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供货设备清单/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区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 2)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验收报告; 3)业主证明:指由业主单位出具的有效业绩成功投用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需加盖业主单位有效印章; 4)连续运行1年以上业绩证明:连续运行1年以上运行日志截屏或其他证明材料。 12.近一年内销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如下要求: 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供货设备清单/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区间、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 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1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与本项目相同或相近工程内容的火电企业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EPC项目运行满1年以上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及证明资料包括合同相关信息或项目验收信息或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盖项目单位章)。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10 15:00到2021-08-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10 15:00到2021-08-1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