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0kV升压站 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基建项目天津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0kV升压站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 10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甲级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7年内(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3个500kV(含500kV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或升压站、开关站)的设计业绩(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工期等内容),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10 09:00到2021-08-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10 09:00到2021-08-1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