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
1. 招标条件
本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定连园区供热改造工程首站、隔压泵站、换热站电动旋转滤网、除污器、Y型过滤器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定连园区供热改造工程首站、隔压泵站、换热站电动旋转滤网、除污器、Y型过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 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热电”)目前主要承担向兰州市区供热任务。本次改造新增供热面积主要有高新区定连园区、卧龙川工业园,合计约722.5万平方米。本期拟新建厂内第二热网首站规模考虑高新区定连园区、卧龙川工业园722.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及预留生态创新城2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本期首站建设基本方案为土建结构一次建成(包含生态创新城预留厂房及设备基础),首站内设备、管道,厂区内热网循环水管道安装建成(接口原则厂界围墙外1.5米)仅满足定连园区、卧龙川工业园供热面积需求。拟采购本项目各种过滤装置。
2.3 建设工期: 2021年10月20日具备调试条件。
2.4 标段划分: /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热网首站、隔压泵站、换热站电动旋转滤网、Y型过滤器、旋流除污器、全自动角通除污器、立式直通除污器共81台,含反法兰、密封件、紧固件(具体数量参数见本文件供货清单)。
2.6 交货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窦家营10号华能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及厂外长输管线#1、2隔压泵站、小区换热站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0天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具体供货顺序及时间由招标人通知按需求陆续供货到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