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2021年6月第11批气体净化、纯化设备(车辆尾气处理装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2021年6月第11批气体净化、纯化设备(车辆尾气处理装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神东物资供应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参考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12259429 |
矿用特种车辆尾气处理装置\TN-50S\国产 |
45 |
台 |
生产服务中心 |
|
①交货地点:神东煤炭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马家塔总库。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到货。
③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90%,待质保期满无质量或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价款。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安装尾气处理装置的框架式支架搬运车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③投标人须提供矿用特种车辆尾气处理装置中电磁阀、传感器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框架式支架搬运车的合同业绩1份(销售业绩或改造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长协类或寄售类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需提供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及对应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6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