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黑沟
(2)规模: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附件(一)《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安装工程招标技术规范书》中第三章规定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安装工程
工期 :主体安装工程建设总工期16个月(含冬季停工期),计划于2021年8月31日开工(第一根钢结构),2022年12月28日实现全厂整套启动。2023年2月28日完成全厂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
招标范围: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t,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年处理生活垃圾99.9万吨(入炉量); 厂区总用地面积:169222.1平方米; 机械炉排焚烧炉:4×750t/d; 单锅筒自然循环余热锅炉:4×67.7t/h, 6.8MPa(a)/485℃; 烟气净化处理线:4条(SNCR脱硝/氨水+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碳喷射/吸附重金属、呋喃和二噁英+袋式除尘); 汽轮发电机组:1×50MW凝汽式汽轮机+1×55MW发电机 1×15MW凝汽式高转速汽轮机+1×15MW发电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附件(一)《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安装工程招标技术规范书》中第三章规定内容。
合同估算价:13383.54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为一级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
3.2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自2021年08月05日0:00时至2021年08月09日24:00时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