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SCR脱硝系统智能测控及调平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 一、招标条件 新疆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SCR脱硝系统智能测控及调平技术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50MW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方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调试甲级能力资格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国家认监委颁发的CMA资质认证证书 8.投标人应具有自2015年起,承担300MW及以上SCR脱硝系统相关课题不少于1项,获得300MW及以上SCR脱硝系统相关科技奖励不少于1项。课题业绩需提供申报材料或结题材料或课题批复文件等证明文件,奖励证书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05 08:51到2021-08-11 17:3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05 08:51到2021-08-11 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