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江苏扬州发电有限公司2×330MW燃煤机组技改相关项目 江苏扬州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技术检修服务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扬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在投标有效期内被列入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在投标有效期内被列入的) 6.投标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应急管理部(www.chinasafety.gov.cn)”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在投标有效期内被列入的) 7.业绩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应提供一项发电厂检修维护劳务外包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联系方式备查) 8.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一年(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项目人员缴纳社保(13人及以上)等的相关证明。 9.项目人员均具有从事发电厂类似劳务服务工作的从业经验。(提供经业主确认的从业经验简历及业主联系方式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05 15:00到2021-08-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05 15:00到2021-08-13 17:00。 |
江苏扬州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技术检修服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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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
,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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