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华星t3t4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主要利用武汉华星光电公司现有t3t4厂区屋顶进行建设,采用分块发电、分散并网方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规模:规划建设规模18.55616MWp。
范围: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全站土建工程,支架采购及安装,电缆桥架采购及安装,防雷接地(含全部安装材料)、光伏直流电缆采购及安装,低压电缆采购及安装,组件清洗设备采购及安装,全站光伏组件、逆变器及汇流箱安装,全站控制保护设备及综合自动化设备安装,全站20kV设备安装,全站20kV电缆、控制电缆及光缆采购及安装,照明系统安装,直流UPS系统安装,全站800V、400V低压开关柜及动力配电箱安装,全站电气预防性试验,全站电气二次设备试验,全站视频安防系统安装,消防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采暖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全部设备防火封堵及调试,电站整体调试,全站各种专项验收配合、竣工验收以及甲供(招标人供应)材料卸车、二次搬运、仓储、保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3 投标人近五年(指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2项光伏项目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