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物资供应中心(蒙东区域)7月份集中物资供应-补偿器(膨胀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 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物资供应中心(蒙东区域)7月份集中物资供应-补偿器(膨胀节)采购公开招标。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备的名称、预估数量、技术规格: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01810711 |
补偿器(膨胀节)\φ2500*20 L=1000 |
8 |
件 |
101810712 |
补偿器(膨胀节)\φ2500*20 L=2100 |
6 |
件 |
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报价人须充分考虑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交货地点: 呼伦贝尔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3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条款
3.2.1.资质要求:
无。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 项及以上 600WM 机组高温炉烟管道膨胀节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及业主使用证明文件。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 8 月 4 日09:00起至2021年 8 月 16 日17:00止。
采购文件费每标段800元/标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