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一、招标条件 广东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送风机(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汕头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 2×6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同类型送风机设备的资质和能力,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台6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送风机设备的投运业绩(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7.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需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02 08:30到2021-08-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02 08:30到2021-08-06 17:00。 |
广东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送风机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 系 人: 柴 源 联系方式: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
,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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