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南果木一期风电场项目并网投产技术服务招标人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南果木一期风电场项目并网投产技术服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通过启动验收结束,并完成启动验收鉴定书审定之日结束。服务期暂定6个月,暂定2021年9月1日2022年2月28日(最终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3 招标规模:详见文件
2.4 招标范围:(1)协助、指导招标方做好风电场项目并网投产前的启动验收准备工作,包括并网投产工作方案的策划、启动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明确工作的重点、难点。
(2)协助、指导招标方与启动验收技术主持机构的工作衔接和协调。协助风电场项目技术验收主持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出具“专家组检查意见书”。指导参建单位进行整改,在满足要求后协助出具专业组意见。
(3)指导招标方按照《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21-2015)及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成并网投产前的程序性文件。
(4)指导招标方按照风电场及送变电工程启动投运的规程规范及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涉网的手续及启动投产前的相关技术验收。
(5)指导招标方完成专项验收和质量监督。
(6)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风电建设规程规范要求,指导、协助参建单位完成启动验收前的自查和消缺工作。
(7)投标方在服务期间,需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指导等工作时,招标方可予以协助,投标方需承担现场踏勘、了解、指导等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
(8)指导并协助参建单位完成启动验收报告、启委会会议材料的起草、完善、审定。
(9)指导招标方做好启动验收会议的会务组织和联络工作。
(10)指导招标方完成启委会会议纪要起草、印发。
(11)指导招标方进行工程启动试运行的联络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12)协助招标方完成启动验收鉴定书的起草和审定工作。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宁南果木一期风电场项目并网投产技术服务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有新能源专业)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须有新能源专业)(附证明材料)。
(2) 近三年(2018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风电项目并网投产或者启动验收相关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09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