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海拉尔热电厂及鄂温克热力分公司灰渣公路运输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巴彦托海镇
2.2机组规模:
海拉尔热电厂:2×200MW热电联产机组+3×53MW热水炉;
鄂温克热力分公司:4×58MW+2×29MW+2×14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
2.3服务周期:合同生效后1年
2.4招标范围:
2.4.1海拉尔热电厂:海拉尔热电厂2×200MW机组及3×53MW热水炉,年外运粉煤灰干灰、炉渣(含石膏)等(除需单独说明外统称灰渣)约为14万吨,其中:
粉煤灰干灰约8万吨,需运输至伊敏电厂灰库,运距约90公里;
灰渣约6万吨,需运输至伊敏露天矿矿坑,运距约95公里;
2×200MW机组除尘器产灰,储存在两个1000立方米的灰库内;热电分厂3×53MW热水炉除尘器产灰(年产生量约4500吨)临时存储在电除尘器灰斗内。具体运量受运行方式调整及干灰市场综合利用情况会有所变动,粉煤灰干灰运量以实际情况为准。灰产生量按最大1000吨/天计算(特殊情况需达到每天1500吨的运输能力),运输车辆由投标方提供。
2.4.2鄂温克热力分公司:鄂温克热力分公司热源点冬季运行期间预计产生灰渣约2万吨。其中:
粉煤灰干灰约1.5万吨,需运输至伊敏电厂灰库,运距约80公里;
炉渣约0.5万吨,需运输至伊敏露天矿矿坑,运距约85公里;
按最大200吨/天干灰产生量计算,运输车辆由投标方提供。
海拉尔热电厂及鄂温克热力分公司灰渣公路运输具体运输路线及运距以投标方实际踏勘为准。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拉尔热电厂及鄂温克热力分公司灰渣公路运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开具9%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的承诺函;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项粉煤灰或灰渣公路运输业绩,且单项合同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需包括合同封面、主要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