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江阴燃机电厂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江阴燃机电厂光伏发电工程(预计10项工程44MW,项目所在地分散,主要分布于江苏省各市境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项目任务和规模,并论证项目开发必要性及可行性。
(2) 对光伏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太阳能资源评价结论。
(3) 开展现场踏勘工作,查明光伏发电工程站址工程地质条件,提出相应的评价意见和结论。如光伏发电工程附着基础为建筑屋顶等特殊场地,则需查明建筑屋顶结构和稳定条件,给出评价结论。
(4) 确定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的形式及主要技术参数,确定光伏组件之家形式和光伏阵列跟踪方式、光伏阵列设计及布置方案,并计算光伏发电工程年上网电量。
(5) 分析提出光伏发电工程接入系统技术要求的实施方案。根据审定的光伏发电工程接入系统方案,比较确定光伏发电工程升压变压站站址位置、电气主接线及光伏发电工程集电线路方案,并进行光伏发电工程及升压变电站电气设计。
(6) 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中央控制室的建筑结构形式、布置和主要尺寸,拟定土建工程方案和工程量。
(7) 拟定消防方案。
(8) 确定工程占地的范围及建设用地主要指标,选定对外交通方案和施工安装方法,确定施工总布置,提出工程总进度。
(9) 拟定光伏发电工程定员编制,提出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和拆除方案。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护设计。
(10) 拟定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方案。
(11) 拟定节能降耗方案。
(12) 编制工程设计概算。
(13) 进行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
(14)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阴燃机电厂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须具有五个及以上10MW分布式光伏可研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扫描件应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的页面及签字盖章页)。
3.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9日9:00起至2021年8月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