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物资供应中心(海南区域)6月份集中物资供应-海口电厂空预器冷端换热元件采购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供应中心(海南区域)6月份集中物资供应-海口电厂空预器冷端换热元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规模:2×330MW机组8号锅炉两台空预器
使用单位:华能海口电厂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01993878 |
空气预热器备件\冷端传热元件盒\ |
JAH-F002JAH001ZX39 |
件 |
96 |
|
2 |
101993879 |
空气预热器备件\冷端传热元件盒\ |
JAH-F002JAH002ZX39 |
件 |
96 |
|
3 |
101993880 |
空气预热器备件\冷端传热元件盒\ |
JAH-F002JAH003ZX39 |
件 |
96 |
|
4 |
101993881 |
空气预热器备件\冷端传热元件盒 |
\JAH-F002JAH004ZX39 |
件 |
96 |
|
2.2 采购范围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2.5 交货地点:海口电厂内指定地点。
2.6 供货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有空气预热器整机设计、制造能力,并提供证明文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台及以上已投入商业运行的国内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锅炉空气预热器整机设计、供货或整机改造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服务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28日09:00起至2021年08月0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