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甘肃庆阳宁县境内
1. 招标条件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盘区排水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800万吨/年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MDS型或MD型Q≥600m3/h、H≥120m矿用多级离心泵8台及配套的电机、闸阀、联轴器、压力及温度检测保护装置等全套附属设备;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附表A1 供货范围清单”。
2.6 交货地点:甘肃宁县新庄镇新华村新庄煤矿现场指导地点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计划交货日期2021年11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水泵生产厂家;
3.2.2 资格能力要求: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扬程120m、流量600m³/h及以上的矿用排水泵供货业绩至少3项(需提供合同签字页、供货清单及能反映排水泵能力、效率指标等参数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按国家及煤炭行业规定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煤安认证证书、电机防爆合格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