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1. 招标条件
本山西分公司本部网络机房、数据机房及无线wifi网络覆盖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西分公司本部网络机房、数据机房及无线wifi网络覆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网络机房、数据机房包括主机房(一体化模块机房)、UPS、蓄电池、空调所需要的设备及辅材,无线wifi覆盖所需要的设备及辅材,旧机房的设备及网络设备进行平滑迁移。三年硬件质保服务,三年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设备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无线wifi网络覆盖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2 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至少具有3项50万元及以上信息化建设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