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
1. 招标条件
青岛热电有限公司2×75t/h供热锅炉2021-2022年度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75t/h供热锅炉2021-2022年度石灰石粉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2.2 规模: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3 标段划分:2020年度石灰石粉采购。
2.4 本次招标采购的名称、预估总数量、技术规格:200目石灰石粉8000吨、250目石灰石粉1500吨。
2.5 交货地点: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项燃煤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2资质等级要求:/;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