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锅炉引增合一改造1号锅炉引增合一改造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锅炉引增合一改造1号锅炉引增合一改造
工程性质:改造工程
规模:1台600MW热电机组引增合一改造
工期:1号机组引增合一改造计划2021年9月1日停炉,停炉工期60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引风机、增压风机合并改造工程相关土建、机务、电气、热控改造施工。
主要工作有:
1、拆除原两套引风机、增压风机及电机,安装新双级动调轴流式风机、电机、联合油站,配套新引风机保温和外护板安装;
2、增压风机入口至脱硫吸收塔入口烟道拆除及新烟道制作、安装,相应的保温和外护板安装;
3、两台新引风机系统配套电气、热控元件、电缆、逆止门等的安装及调试;
4、两台增压风机基础拆除、新烟道基础建造及钢支架新建等;原两台引风机及油站基础的拆除,两台新引风机及油站基础的建造;
5、锅炉除尘变高压电缆移位改造、高压配电柜改造;
6、相关热控、电气设备的拆除、安装、调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2) 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3) 严禁转包。
(4) 允许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合法分包。分包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4台600MW及以上机组风机改造工程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主要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