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扩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庆变现有 500kV、220kV、66kV、35kV 四个电压等级,现运2台容量分别为 801MVA 和 750MVA、变比分别为 500/230±8×1.5%/35kV 和 525/230±2×2.5%/66kV 主变压器,接线组别均为 Yn,yn,d11。
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项目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扩建EPC总承包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一体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扩建的勘察设计;变电站扩建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包含远动、通讯、计量)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变电站扩建的检修道路、设备与构支架基础、电缆沟道、围栏、场地平整、绿化及其他辅助工程;以上所有设计、设备、材料均包含在本标段中。项目有关建设手续(施工许可等)办理,站内施工协调工作等。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为便于项目管理,本项目联合体成员由不得超过两家以上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设计单位。
3.2.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下同)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
3.2.3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4(1)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已完工或在建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建筑安装(或改造)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载明签约单位、工程内容或范围、电压等级、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约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还需提供: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已完工或在建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建设(或改造)设计合同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2)施工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2.6其他条件: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30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8月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