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甘肃庆阳宁县境内
1. 招标条件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煤8一盘区变电所、盘区泵房变电所、煤5一盘区大巷带式输送机机头变电所供配电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 ,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 800万吨/年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该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拟采购煤8一盘区、盘区泵房变电所、煤5一盘区大巷带式输送机机头变电所供配电设备一批,采购范围主要包括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移动变电站、干式变压器、永磁真空组合馈电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多回路真空电磁启动器、矿用安全型交流变频器等;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附表A1 供货范围清单”。
2.6 交货地点: 甘肃宁县新庄镇新华村新庄煤矿现场指导地点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计划交货日期2021年11月30日,以先到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供配电设备生产制造商(控制器及电源等小型设备/配件允许厂家外购),提供所有投标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矿用供配电设备供货业绩至少3项(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产品类别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