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氢氧化钙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4851,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宁煤公司各单位 |
10815214 |
氢氧化钙\≥90% |
TO |
27000.000 |
2.2其他:2.2.1交货日期:预计2021年12月10日开始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宁夏煤业各单位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期限为准。
2.2.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各单位指定地点。
2.2.3本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执行整单结算,单批次采购订单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依次类推。
2.2.4协议有效期:一年。
2.2.5调价机制:本合同项下货物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价格不做调整(税率调整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氢氧化钙已完成供货的销售业绩合同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5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