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集团A、B座弱电系统设备维保及专用零配件采购更换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综合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A、B座弱电系统设备维保及专用零配件采购更换服务,招标人为综合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综合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主要为国家能源集团A、B座弱电系统设备设施进行维保及专用设备零件的更换服务。
2.1.1.2招标范围:国家能源集团A、B座一卡通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速通门系统、消费系统、访客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扩声会议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包含位于安德路国家能源集团信访办的一套独立人脸识别监控系统;A、B座院内独立的高清带拾音功能的监控系统)电动窗帘,有线电视系统,AB座信息发布系统(大屏)的维保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1.1.3服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A、B座。服务周期:3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叁级)。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弱电系统维保项目一卡通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扩声会议系统的相关业绩(至少包含以上三种系统维保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两位(或以上)维保工作人员。配置维保工作人员须具有电子工程或电气设备中级工程师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