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矿井水处理站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甘肃庆阳市正宁县
2.2 规模:800万吨/年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液碱:4000吨;碳酸钠:500吨;PAC:1500吨;阴离子PAM:25吨;
阳离子PAM:25吨;盐酸:150吨;次氯酸钠:100吨;非氧杀菌剂:20吨;
还原剂:10吨;阻垢剂:10吨;柠檬酸:20吨
2.6 交货地点: 甘肃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核桃峪煤矿,按甲方要求的指定位置分类储存。
2.7 交货期:首批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其余按甲方运行要求分批次供货。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水处理站运行药剂供货业绩至少2项(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药剂类别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相关化工产品/水处理药剂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其中1.生产厂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2.代理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文件及厂商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