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绿地城等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力绿地城等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力绿地城等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项目。本项目共包含绿地城、泰瑞城、保利海德公园2#、和风雅居、远大北区2#五个小区集中供热调峰燃气锅炉工程。燃气锅炉房均由热力站分割改造而建,目前土建围护结构已完成,需在既有土建条件下,新建燃气锅炉设备承担上述小区地暖高区的供热负荷,用于严寒期燃气热源调峰使用,并对接换热站内集中供热二次管网,与锅炉房供气系统外部燃气设施预留接口对接。实现热源的切换。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EPC工程),绿地城、泰瑞城、保利海德公园2#、和风雅居、远大北区2#五个小区集中供热调峰燃气锅炉工程。
以上项目所列为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设备安装、设备基础制作、排烟系统安装、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控安装、调试实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市政燃气接入(管道连接、计量、调压、安全控制等)由对应项目的开发商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完成后无法进行调试带来的风险。
工期:60日历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气锅炉工程设计或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
(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3 16:30:00。